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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济适用房将实行“租售并举”,租售可以互相转化

         对于经济适用房的政策,众多的购房者一直以来都很关注,上海市房管部门日前作出政策解读:经济适用房以一居室和两居室为主,面积控制在40平方米至70平方米,此外经济适用房将实行“租售并举”。

   

        石家庄房产中,对于经适房也有相关的一系列政策规定。但是这次的《试行办法》规定,却是上海这座国际先进城市试行推进,在规定办法中,详细要求了经济适用住房的建筑设计必须符合节能、省地、环保的要求,综合考虑住宅使用功能与空间组合、家庭人口及构成要素,在较小的套型内满足家庭基本居住生活要求。


  

         事实上,现在上海正在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,房型主要为一室户和两室户,少量为三室户,建筑面积在40平方米到70平方米,高层建筑可适当放宽一定面积。当然,虽然是经济适用房,但是在用材选料过程中,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执行,保证质量。

         从实际的情况出发,上海的经济适用住房将实行“租售并举”,主要考虑部分承租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消费能力较弱,但也有购房需求。为此,《试行办法》规定了实行租售转化的政策:经批准租赁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户,可以在签订《经济适用住房租赁合同》时,向区(县)住房保障机构申请采取租售转化方式购买该套经济适用住房。经批准的,承租人在按照经济适用住房总价款的一定比例支付购房款后,可以按照该经济适用住房原销售价格,在规定年限内分期购买。购房款付清前,承租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租金。随着相关制度的推行,一些管理办法将与现实进行磨合。因此相关制度将逐渐完善。

(消息来源:新华网)